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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汇豪万秀豪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11-07 分享:

中山市万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定汇豪万秀豪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颁布实施中山市住宅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中发改价控〔2014〕539号)规定,综合考虑物业服务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汇豪万秀豪庭住宅(有电梯)前期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3.10元,具体执行标准以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确定的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此标准。

二、你司应按照所申报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你司应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且相关约定应与你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