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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批复(已失效)

        文号:中发改价管函〔2020〕554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4-24 分享:

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中山市瓶组站管道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中发改〔2014〕359号)规定,并考虑应对疫情影响减轻用气户负担,现核定你公司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瓶组站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维持第一季度价格水平不变。

请做好宣传及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