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喜达苑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重新核定的函》收悉。因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业务调整,现由你司负责喜达苑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根据《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喜达苑地下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如下标准执行:
备注: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
2.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
3.车辆类型。小车指载重2吨以下(不含2吨)或载客19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
4.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5.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6.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二、请按要求做好明码标价。
三、本文自你司负责喜达苑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之日起执行,原《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喜达苑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复函》(中发改价控函〔2019〕37号)同时废止。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