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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坦洲中茂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号:中发改价批函〔2021〕3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3-04 分享:

中山市坦洲中茂学校

《中山市坦洲中茂学校定价申请》收悉。为促进中山市义务教育学位增容,解决学位不足的问题,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中山市坦洲中茂学校。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2020〕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及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校收费标准为: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3800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5200元,学费含教科书费。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2020〕10号)有关规定,实行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制定。

学费标准从你校取得招生资格并正式招生起试行,试行期至2023年7月,并在有效期前6个月重新向我局申请核定收费标准。请通过网络、公示栏、公示墙、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资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公开,同时在招生简章注明,并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学校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