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定金色年华花园二期住宅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颁布实施中山市住宅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中发改价控〔2014〕539号)规定,综合考虑物业服务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金色年华花园二期高层住宅(有电梯)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30元,具体执行标准以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确定的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此标准。
二、你司应按照所申报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你司应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且相关约定应与你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四、本文有效期至2024年8月30日。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将经营情况报我局评估。若有效期满前成立业主大会,则无需报我局评估,收费标准按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