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人民政府,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报来《关于继续执行沙溪镇现行水价的请示》(中山公用水务〔2021〕41号)收悉。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全市供水一盘棋”的工作规划,你们签署《供水资产转让合同》,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接收中山市沙溪镇自来水公司的资产,沙溪镇供水主体由原中山市沙溪镇自来水公司变更为中山公用,负责沙溪镇的自来水供应。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双方承诺,沙溪镇用水价格暂继续按现行规定维持不变,待下轮水价调整时实行与中心城区同网同价,具体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中山公用直抄表用户1.90元/立方米(含税,下同),农村(趸售)到户价格2元/立方米,同时继续执行对低收入群体(60岁以上的独身或无子女老人、低保户等)每户每月减免6立方米水费的优惠政策;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中山公用直抄表用户2.24元/立方米,农村(趸售)到户价格2.26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2.92元/立方米;
四、中山公用趸售给农村用水价格1.88元/立方米,趸售给龙瑞用水价格1.76元/立方米。
原市物价局《关于沙溪镇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的批复》(中价〔2011〕43号)同时废止。请你们做好供水收费主体变更后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中山市沙溪镇自来水价格表
2.中山市沙溪镇农村(趸售)自来水到户价格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直抄表用户自来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附件2
中山市沙溪镇农村(趸售)自来水到户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