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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东升华盛学校住宿费标准的函

        文号:中发改收费函〔2021〕866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9-03 分享:

中山市东升华盛学校:

《中山市东升华盛学校学生住宿费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2020〕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及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你校住宿费作出批复:住宿费2200/生·学期。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试行,试行期3年请通过网络、公示栏、公示墙、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资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公开,同时在招生简章注明,并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学校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