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南头三鑫学校初中部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号:中发改价批〔2021〕49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10-09 分享:

中山市南头三鑫学校:

《关于申请中山市南头三鑫学校初中部收费的申请》收悉。为促进中山市义务教育学位增容,解决学位紧缺问题,经市教育部门同意你校附设初中班。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2020〕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及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附设初中班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初中班收费标准为: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7100元,学费含教科书费。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2020〕10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制定。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试行,试行期为3年,并在有效期满前重新向我局申请核定收费标准。请通过网络、公示栏、公示墙、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资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公开,同时在招生简章注明,并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学校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