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继续执行大涌镇现行水价的请示》(中山公用水务〔2023〕64号)收悉。根据我市推进“供水一盘棋”工作要求,你公司与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资产将转让移交至你公司,大涌镇供水主体相应变更为你公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大涌镇用水价格继续按现行规定维持不变,待供水一盘棋基本完成后水价调整时统筹考虑,具体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1.93元/立方米(含税,下同),同时执行对低收入群体每户每月减免6立方米水费的优惠政策;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2.15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2.50元/立方米;
(四)趸售用水:1.66元/立方米。
二、本文自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移交至你公司之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关于大涌镇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的批复》(中价〔2011〕55号)、《关于调整大涌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中价〔2012〕13号)同时废止。请你们做好供水收费主体变更后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中山市大涌镇自来水价格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中山市大涌镇自来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