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工作情况(一)政务诚信建
一是印发政务诚信实施方案。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40号),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于2018年11月27日报请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中山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二是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信用中山网”为载体,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量超120。
(二)社会诚信建设
一是搭建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系统共采集了50个部门,超2.1亿条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重点人群等方面的信用数据,可实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公开查询、红黑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行业信用信息查询及公示等各项公示功能。二是广泛宣传社会信用。制作“信用中山”公益宣传片,开展诚信油纸伞设计、诚信雨伞进校园、诚信文化音乐会等活动,促使信用建设深民心。
二、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履职情况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时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梁卫华同志时刻牢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普法,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同时带领市发展改革局党组班子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重要法治政策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时刻记在心中、挺在前面、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牢固树立法治责任意识,强化法治作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上率下,模范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依法治市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年都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局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定期听取关于行政执法、法治宣传、依法行政考评、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的汇报,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法治机关建设重大事项,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督促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办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时任局党组书记梁卫华任组长。召开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梁卫华同志亲自出席并对全局法治工作进行部署。坚持依法决策、依法选人、依法用权,从不把个人意见凌驾于局集体意见之上。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件处理等问题。
(二)带头抓好法治学习培训,有效高法治工作水平。
时任局党组书记梁卫华带头学好宪法和党章及其他文件,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在全局法治培训时间和活动经费上给予支持。一是带领党组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精神,亲自参加2019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讲座,不断提高自身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加强提醒告诫。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里安排的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召开全局违纪违法情况通报会,认真剖析以案说法,取得良好效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活动场合向全局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告诫,要求恪守法律法规,切实按法定权限用权、按权责清单用权,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得逾越法律界线。三是丰富干部学法用法形式,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围绕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邀请律师开展全局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全市“12.4”宪法日的活动宣传。组织全体公务人员参加全省学法用法网络学习及年度学法考试。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文件汇编》,编制了《政策性文件汇编(2018)》发给各科室和镇区学习和使用。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不断拓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阵地,积极向社会宣传普及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局形成厚的法治学习氛围。
2019年,梁卫华同志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将法治原则始终贯穿到全局各项工作之中,尽职履职,兢兢业业,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但同党的十九大新精神、新理念相比,同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同全市群众热切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接下来,局党组书记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结合发展改革的最新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成法治机关,再接再争取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开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对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导督察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加强服务型行政法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法制审核职能,机构改革后保留了专门的法制科,配备了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局通过购买律师服务,建立律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三是制定《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部署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和成时限,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执法监督。我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全面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系统。我局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按规定佩戴执法证,按要求出示执法文件或文书。加强执法监督,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多次组织我局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把牢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制定《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部署分工。把我局的执法数据及执法情况说明上报,挂网公示。拟定了我局行政执法系列制度,包含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库的通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中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修订稿)》的通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等,召开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及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部署,分阶段修订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内容。做好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维护,加强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政务办、市编委办、市司法局等的沟通协调。目前已形成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委托镇区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布,作为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同时做好省下放事权的监管工作,对已经发生变化、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权责清单进行态调整,做到合法用权阳光用权。
(四)大力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印发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坚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部署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推进学法经常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规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营造人人学法好氛围。充分利用中山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系统,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法。积极购买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等“七五”普法系列书籍,在培训时间和活动经费上给予支持。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每年全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活动。积极适应新形势创新宣传载体,通过中山电视台、南方日报、中山日报、LED屏幕播放信用公益视频等媒介形式和主题宣传、节目演出、有奖问答等活动方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普及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律法规及政策,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五)开展企业没有违法行为证明事项清理。根据中山市机构改革工作有关规定,我局的价格行政执法机构及相关职能自2019年1月起划入新成立的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方便企业办事,我局作出《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停止开具没有价格违法行为证明的公告》并挂局官网,自2019年2月1日起,我局停止向全市拟上市业开具没有价格违法行为的证明文件。
(六)加强“双公示”工作。一是做好“双公示”指导协调工作,要求各相关科室按照国家标准,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录入工作。二是做好“双公示”数据公开工作。截至目前,通过信用中山网对外公开的行政许可公示数据为1239477条,行政处罚公示数据为6878条。三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粤发改信用函〔2019〕2722号)要求,我局已处理23家企业的复案件,其中成功修复的企业为5家。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加强知识产权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
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联合我局成立市产权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通过列明工作台账、定期通报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推进产权保护各项改革工作。我局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其中保留政府规章8部,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修改2件废止部门及镇区规范性文件14件、修改2件。
二是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我局会同市商务局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修订工作,经收集汇总、综合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5条修订建议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按要求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及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的清理工作。7月份联合市商务局开展全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学习培训,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行概念性解读,安部署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若干重点工作。(二)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
一是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省立法调研工作,并提出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40号),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编写形成《中山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市50个成员单位及25个镇区两次征求意见,并根据收集意完成修改后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并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是建立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根据《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山信用办〔2019〕6号)和《中山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中府办〔2018〕46号)要求,明确将市直部门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
三是积极开展政府机构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发改信用函〔2018〕4926号)要求,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我局牵头召开了3次工作协调会,并会同法院系统研究解决方案,督促7家失信政府机构整改工作落实目前失信政府机构领域的专项理覆盖率也在90%以上。
(三)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
一是制定信用承诺制度。一方面,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我局于2019年9月23日起草了《中山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并已完成征求意见。另一方面,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国有建设用地竞价事项中开创了“信用承诺”机制。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申请时必须出具信用承诺书,声明不在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失信名单内,同时竞买人可通过嵌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联合奖惩查询功能进行查询,以及通过该接口提出信用异议及信用修复,与下载联合奖惩系统出具红黑名单核查报告。一旦发现竞买人虚假承诺,所竞得结果无效,无条件接受竞买保证金予退还的后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此引导企业主动守信。
二是建立信用承诺专栏。为鼓励企业从守法经营、合同履约、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我局专门在信用中山网建立了信用承诺专栏,目前,已公开进行信承诺的企业为2156家,共覆盖工程、旅游、物业等多个领域。
三是召开信用修复工作会议。为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培育企业信用意识,强化对企业的信用关爱,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我局在市委党校专门组织举办企业信用复专题培训会议,全市各行业领域近百位失信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四是加强信用宣传工作。我局利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大众及企业普及信用知识,尽量多的让公众及企业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中,让公众及企业知信守信用信爱信。2019年上半年,《中国信用》第5期杂志专题报道了我市信用建设情况,刊登《广东中山:香山城里传“信”声》和《坚持创新引领持续推进新时代中山信用建设》,系统介绍中山重要领域信用建设成果。另外在主题宣传方面,我局一方面利用《中山日报》、中山电台等媒体积极开展信用系列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各领域信用建设最新的政策导向及成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宣传,如举办“3.15”信用主题消费活动,举办“诚信建设万里”行进企业和进校园等主题活动,举办中山诚信文化音乐会互动、举办诚信雨伞活动,举办中山市南部组团信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议等,培养企业信用识,营造守信社会环境等。
(四)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
一是信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一方面,系统一期建设工作已完成,目前共采集了50个部门,超2.1亿条数据,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重点人群四大类的信用档案信息,并已完成与省信用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另一方面,系统建设门户网站——“信用中山网”,目前可提供信用信息展示、信用信息查询、红黑榜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典型案例公开等功能,对实现全市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推动信用信息广泛应用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网站访问量已超过50万,共计对外公布6批红黑榜信息,同步公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
二是推进红黑名单管理。为营造“守信通行、失信受限”氛围,我局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并每月将各领域诚信红黑榜榜单信息同步“信用中山网”对外公开。截至目前,共公布企业红黑名单37057条。
三是积极推进联合奖惩工作。率先在全省出台《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诚信红黑榜发布管理和信用联合奖惩方面创新性的提出了多项标准及规范性措施,为中山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监管模式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同时,各部门为积极配合两个办法的实施,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不同行业的企业、个人有关信用的奖惩规范性文件,据统计,目前已有市旅游、农业、质监、商务、国土、食药监等行业出台了“红黑榜”制度与联合奖惩实施细则合计48个,共覆盖旅游、城管、农资、质监、国土、餐饮、家政、典当、检验检疫、水务、教体、会计、科技、环保、食药监、地税、国资委、经信、食药监等24个领域。中山作为全省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试点城市之一,目前通过建立中山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已取得一定成效--政务服务网对接方面,目前已将梳理出来的129个试点事项嵌入业务部门审批流程中,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在申请行政审批事项时,系统将自动提示审批人员按照清单予以限制。其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业务审批等方面应用成效较为明显。产业扶持资金系统对接方面,在全省率先实现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嵌入信用功能,可查询信用信息、红黑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并将各部门在产业扶持资金发放过程中所产生的红黑名单同步推送至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国家和中山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数据、双公示数据与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已有效对接,可为食品药品、旅游、科技等11项资金申请及审批环节提供查询、公示及预警等信用信息应用,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不予发放产业扶持资金,从而实现信用监管及联合奖惩,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自209年3月该功能上线以来,共形成24惩戒案例和4967个联合激励案例。
(五)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一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成本行动。根据国家和省精神,我市加大政府定价涉企收费的减免力度,降低企业收费负担。继续贯彻落实2016年免征3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以及2019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等收费,取消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等减免政策。2019年,共减轻企业行政事业性负担10.18亿元。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取消公益一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提供的各类交易服务收费和免除查验海关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等政策。218年,共减轻企业负担2280多万元,2019年减轻企业负担2273万元。
二是规范重点领域收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要求,对我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现象进行清理并规范。督促转供电主体执行电价政策,供电部门退还已向9005户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电费1亿多元,优化了营商环境,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增强我市电力用户的获得感。
三是开展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清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530号)的工作要求,我市开展了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根据自查所报情况,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平台67个,服务范围主要是全市居民、企业,服务内容主要为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政务服务、提供咨询和服务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部门对外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均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2011〕4号)的规定执行,免费向企业、个人和社会开放,没发现违规收费、强制收费等行为。
四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清理规范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83号)精神,我市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经检查,暂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存在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并收取费用,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主要以收会费为主,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费自愿缴纳原则,会员标准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五是及时制(修)订收费目录清单。修订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在《中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版)》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并公报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中发改价费〔2019〕440号),该清单内容包括各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项目名称、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收费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
六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放开具有竞争性的中介服务收费。我市根据省有关精神,放开了如职业介绍中介服务费、人才市场收费、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交通工程价技术服务收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等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原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七是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的要求,2019年我市成立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组,对行政单位、中介服务等领域的收费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对收费政策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管理不规范,对取消、减免的收费没有及时落实到位,对涉企减负政策界定和理解有误,导致执行收费政策时继续收取已取消目、部分收费项目没有按规定实行减免。已求违规收费单位进行整改,并把多收费进行清退。
五、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中山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府函〔201〕377号)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继续加强诚信建设工作。
继续落实2019年信用工作要点中的跨年计划任务。一是根据《中山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完善信用信息基础库、平台和网站建设,建立全市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加强法制建设和标准设立,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增加信用应用场景,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管理等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清单事项梳理及嵌入。按照遵循重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梳理联合奖惩事项,增加应用部门,最终实现政务服务网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中实施联合奖惩。三是落实守信承诺机制。按照《中山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以及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四种方式,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信用专题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信用建设,提高群众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氛围,培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用文化。同时积极做好“信用中山”微信公众号运营推广工作。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大宣传影响,不断拓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阵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四)不断丰富干部学法用法形式。
引导全局工作人员积极自学、及时了解公共法律法规等行政法律知识。通过购买法律书籍、请法院或市讲师团的有关法律人才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