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人才培养选拔渠道,吸纳优秀公务员充实干部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下同),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员职位4名。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现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 月28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专业代码A02)、理学(专业代码A07)、工学(专业代码A08)、管理学(专业代码A12)专业(以《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设置依据)。
3.思想政治、业务质素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7.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530室。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由我局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报考者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给其准考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委托其代办现场审核的授权书,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原件交我局留存。
(三)组织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由第三方考试机构出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由第三方考试机构出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笔试和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
(六)人选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在拟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和选调单位公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可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七)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公开选调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山市纪委派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25872;电子邮箱:zsfgjjjz@163.com。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中山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组。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17291。
附件: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