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25076号提出了关于加快推动中山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由市民政局会市发展改革局等办理。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局积极贯彻落实有关价格优惠政策,转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对养老机构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价格政策,其中,用电、用水执行居民价格是指执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有关供水范围内居民用水未有合表用户价格的暂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量)价格执行;管道天然气执行居民价格是指执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平均价。同时,在《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打造社区 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全覆盖,开展邻里互助养老互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改扩建一批镇街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扩容提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养老机构。大力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 2025年各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各镇街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100%达标。优化养老床位结构,到 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55%”。要求“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提升镇街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构建镇村一体的生活圈、服务圈、商业圈”。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提案第125076号办理工作,加快推进养老产业多元化发展。
(社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