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彬海等13位代表提出《关于完善我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引领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议案转建议第2021050号),为完善我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引领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的建议立意精准,具有前瞻性和实践性,对进一步完善优化重点项目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培育“双十”产业集群,加快推动我市“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和年度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发展改革局综合市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政务数据管理局、金融局和商务局的意见,认真研究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之中。
一、重点项目定目标、定实施策略、定时间节点
加强年度重点项目铺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启动下一年度重点项目编报工作后,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实际情况,逐个核定项目下一年度投资额度,汇总制定下一年度重点项目总体计划任务。按照项目建设周期实施分类分策管理。会同责任单位共同梳理项目关键节点完成时限,加强项目走访,通过协调、督办、通报和集中调度等方式,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加强重点项目时间节点进度管理。按月监测各责任单位、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完成情况,通过通报、报告等形式公布,采取提醒函、现场督导等形式对进度靠后的责任单位进行督促。
二、建设重点项目PDCA管理机制、实行项目闭环管理
积极采纳应用PDCA(Plan、Do、Check 和 Act)管理机制。依托中山市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实现重点项目计划信息化管理,可通过PC端和移动端实施查询调阅年度重点项目计划、项目信息、进展情况、协调督办事项等内容。在统筹推动落实年度重点项目投资任务和新开工任务的同时,更侧重项目问题综合协调督办和回访。目前已将PDCA先进经验模式应用在具体工作当中,定期汇总项目进度,分析原因和提出问题解决做法思路,争取支持督促问题落实,加快推动完成重点项目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三、规范项目管理的流程和赋能和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和职能
积极统筹省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产业工程、民生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要求,重点项目落地前期工作分为“4+N”阶段,“4”代表项目报建过程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发改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施工许可阶段(住建部门负责)和竣工验收阶段(住建部门负责),“N”代表各不同类型项目应办理的个性审批事项。目前已将项目前期招商签约、土地出让等环节纳入项目周期管理,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经验模式在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定制“新开工进展”功能模块,按月更新调度,力促项目开工。
四、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挂钩评价
重点项目工作涉及全市各职能部门、镇街、国企,责任单位多、项目类型多、统筹难度大。为深入完善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用好考核“指挥棒”强化工作紧迫感和执行力。印发《中山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亮灯预警和协调督办工作机制》(中府办〔2019〕89号),文件要求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应遵循亮灯考核要求加快重点项目实施推进。
五、加强省级部门沟通、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致力加强与省对口部门沟通,争取上级对我市重点项目、政策试点、示范区和创新区建设等支持,相关部门均开展系列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积极推动市重点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例如2020年我市32个项目纳入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17个项目纳入前期预备项目计划;2021年我市51个项目纳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个项目纳入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积极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争取国家、省政府对我市产业政策支持。一是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支持中山科学城建设,我市积极向上争取,恳请省级部门在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重点要素和政策集聚、战略性产业集群等方面对我市予以支持。二是通过积极争取创建生物医药国际合作创新区工作,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共同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申报创建和示范应用等系列工作,助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六、扩充重点项目融资渠道,争取上级发展基金支持,创造满足政府专项债融资要求,降低建设资金瓶颈和融资成本
2021年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争取省重点项目前期专项经费,市商务局积极与省商务厅对接沟通,为我市外资企业争取资金奖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密切跟踪上级部门各项政策信息,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我市产业项目。市金融工作局在传统银行信贷资金基础上,扩充项目融资渠道。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多次沟通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加强重点项目申报包装和前期储备,向省申报专项债项目。
(重点项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