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市人大代表在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推进中山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的议案》,建议参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9个领域,涉及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民政、优军、文化等市职能部门制定中山均衡化发展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制定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框架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原则,是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为推动基本公共标准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于5月份启动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研究课题,通过分析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与问题,研究基于人口变动趋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为我市编制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总纲)打下坚实基础。目前,项目已进入前期调研阶段,预计于9月份形成研究成果。
(社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