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了推动中山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低碳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将推动节能减碳作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谭莉仪委员非常关心我市碳中和与减排工作,提出了《关于加快中山碳中和和减排的建议》(政协提案第131376号)。对此,市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回应委员的建议。
一是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是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减少大气污染的源头治理措施。为进一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我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国家关于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政策,强调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各类节能措施,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量。
二是推进新能源发展。为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我局大力支持并有序管理新能源企业,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6月,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各镇街开展试点申报工作。2021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我市三角镇、南头镇、古镇镇、火炬开发区整体打包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启动后,我局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开发试点工作,做好相关电网规划,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完善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预计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将迎来高增长,支撑光伏新增装机量稳步提升,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稳步向实现“双碳”目标迈进。
三是加强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我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项目,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同时,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严控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并规范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四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局加强规划统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构建车用新能源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加油站,开发新能源综合服务,按照《中山市推进加氢站建设工作方案》,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具备加氢、加油、加气、充电等多功能的综合能源补给站。
五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我市通过绿色低碳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线上线下低碳节能教育宣传,使得绿色低碳出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例如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中山网向群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政策及其政策解读,并多次发布简单易懂的生活节能技巧小视频,加大对群众关于节能低碳的科普宣传。2021年,我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举办了“2021年中山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有奖问答”活动,有效促进公众对节能低碳理念的关注和理解。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研究多样、有效的方式推动全社会参与低碳节能,通过加强节能低碳宣传、大力推进践行绿色生活等,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资源环境和节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