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
对象
方式
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市级
乡、村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政府网站
4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5
备灾
管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6
灾后
救助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7
灾害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8
工作
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