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临时困难救助实施办法》(阜府规字〔2020〕5号)文件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拟予以废止。根据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7日(15天)
联系单位:阜沙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23402731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