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和《〈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北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1-3(2)、D-2-4(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已于2023年3月13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和阜沙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fsz)查询。
附件:1.《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2.《〈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北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1-3(2)、D-2-4(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