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阜综办〔2022〕36号)、《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人才奖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阜府〔2022〕52号),经审核,本期共有冯嘉荧等11人符合申领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共7天)。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本单位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本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部门:中山市阜沙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
电话:0760-23401476
附件: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批)阜沙镇本土人才奖励津贴公示名单(11人)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