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和中山市教体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人社局、中山市卫健局《转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114号)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本镇2023年新增符合申请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对象的任教年限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本年度新增申请对象情况在我镇门户网站及“阜沙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共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5:30前以真实姓名,书面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反映,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60-23401873
附件:中山市阜沙镇2023年度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拟新增发放对象名单
阜沙镇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9月7日
附件:
中山市阜沙镇2023年度原民办代课教师
生活困难补助拟新增发放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