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中山市阜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申请变更项目:执业范围
变更前执业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内科
变更后执业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内科/精神科
公示时间为 2024年3月21日8时30分开始至2024年3月28日8时30分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或者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阜沙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60-23452685。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阜沙分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