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镇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鑫四维涂层技术(中山)有限公司、胡峰
案由: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
时间:2024年5月22日09时
地点:中山市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