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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沙镇公开选聘镇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05 分享:

  因工作需要,阜沙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镇属企业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形成以下方案:

  一、选聘岗位

  阜沙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选聘条件

  三、(一)基础条件

  1. 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绩突出。

  2. 遵纪守法,诚信廉洁。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 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任职条件

  总要求:具备有想法、有思路、有办法、有能力、有魄力、有定力等“六个有”的基本素质。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在1979年6月30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3.具有大型国有企业管理岗位经验或者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岗位经验。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善于凝聚和发挥团队力量。具有优秀的策略谋划、沟通协调、组织落实、处事决断能力。熟悉行业政策规定,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善于业务规划和开拓。

  5.具有丰富的招商引资、财务管理、资产运营、风险管理等经验。

  6.同等条件下具有项目策划管理等相关经验,或熟悉金融、税务、风控、投融资管理者优先考虑。

  7.个人形象良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10. 本人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1. 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24:00。

  2. 报名资料:

  (1)填写完整的《阜沙镇招录镇属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后请保存为Word文件,文件命名方式:报名表+姓名+应聘岗位)。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及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保存为Word文件,文件命名方式:简历+姓名+应聘岗位)。

  (3)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大中型国有企业管理岗位或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等)。

  (6)一年内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对应内容准确命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书。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阜沙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34****2222)。

  3. 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包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fszb007@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材料+姓名+应聘岗位。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根据岗位设置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按岗位选聘人数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岗入职,否则选聘方有权取消聘用。

  (五)递补

  因候选人出现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而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选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选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选聘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造成损失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4. 咨询电话:阜沙镇党建人事办(0760)2340147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阜沙镇招录镇属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