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优化我镇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我镇数字产业要素集群集聚,根据《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阜沙镇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阜综办〔2023〕11号)的规定,将《阜沙镇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8日前向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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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阜沙镇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阜沙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