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陈焯行1号厂房工程开设路口需要,陈焯行向我局提出迁移树木申请,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现就上述工程迁移树木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详见附件)。
一、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0日(共7天)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60-23450928,0760-23403509
(二)信函: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邮编:528400),请在信封上注明“陈焯行1号厂房工程树木迁移的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陈焯行1号厂房工程树木迁移资料
中山市阜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