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文件规定,规范人才房管理工作,结合阜沙镇实际情况,拟对《阜沙镇人才公寓租赁制度》进行修订,阜沙镇草拟了《阜沙镇人才公寓租赁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按流程对外发布。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FSZB007@163.com;
2、传真:0760-23401476;
3、信件: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阜沙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28400)。
附件:《阜沙镇人才公寓租赁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