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适应新时期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我镇农业产业化经营,规范我镇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参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中府办〔2015〕73号)和中山市农业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山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农〔2016〕10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现将该制度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制度内容有异议,请向我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23日
联系单位:阜沙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60-23401691
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13号
中山市阜沙镇镇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制度(试行).docx
附件2 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