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镇户外招牌匾牌设施设置管理,维护城镇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2019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该办法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该办法内容有异议,请径向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7日(15天)
联系单位:阜沙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60-23402656
附件:阜沙镇户外招牌匾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