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

中共中山市阜沙镇委员会关于胡滨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文号:阜委〔2024〕5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28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因机构调整,党建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更名为平安法治办公室。经研究,决定:

  胡滨同志任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梁均堂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谭锦明同志任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冯志强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叶绮珊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一级科员,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吴叶松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霭雯、冯倩仪等2名同志任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梁展文同志共青团阜沙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中共中山市阜沙镇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