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人才奖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人才奖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 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人才奖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 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阜综办〔2022〕36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阜沙镇本土人才奖励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领范围
阜沙镇户籍2021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及全日制中专毕业的技能型人才(需具备高级技工或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二、申领条件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阜沙镇户籍(含上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阜沙镇的),毕业1年内(2021年1月后)返回阜沙镇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及中专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阜沙镇工作且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阜沙镇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阜沙镇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三、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一次性20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一次性10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一次性5000元;
4.全日制专科毕业一次性4000元;
5.企事业单位认可的全日制中专毕业的技能型人才(需具备高级技工或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一次性3000元。
以上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如获得上述较低津贴奖励后继续深造后,又符合较高津贴的发放标准的,按照补发差额的原则处理。
四、发放时序
本土人才奖励津贴按照分步分批发放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2年受理发放2021年毕业的阜沙镇人才奖励津贴;
②2023年受理发放2022年毕业的阜沙镇人才奖励津贴;
③2024年受理发放2023年毕业的阜沙镇人才奖励津贴;
④2025年受理发放2024年毕业的阜沙镇人才奖励津贴;
⑤2026年受理发放2025年毕业的阜沙镇人才奖励津贴。
五、资金来源
该项津贴由阜沙镇财政全额承担。
六、办理方式
(一)申请材料
1.《阜沙镇本土人才奖励津贴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以申请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含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息);
3.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连续12个月在阜沙镇参保的社保证明(参保记录需具体看到购买社保的企业),不在阜沙镇参保的需提供在阜沙镇连续12个月的个人薪金纳税记录;
5.居民身份证;
6、高级技工或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如有);
7.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以上受理材料第2-7项,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请提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毕业生,由本人带齐申请材料提交到阜沙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审核公示
阜沙镇党建办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阜沙镇人民政府网站和“阜沙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资金拨付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阜沙镇党建办按通过审核人员情况申请预算,经党委会讨论确定后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阜沙镇党建办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4.首次受理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受理时间将于2023年至2026年每年在阜沙镇人民政府网站和“阜沙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