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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号:阜府办〔2020〕10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0-30 分享:

各有关单位:

  《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组建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组建方案

  为健全镇党委统一领导的协同高效运作机制,强化镇党委对各类资源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根据《中山市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决定组建阜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架构和成员单位

  主  任:孙建忠(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阜沙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负责人

  成  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市卫生健康局阜沙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阜沙分局、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阜沙分局、阜沙镇农业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站、食品综合快检中心)、阜沙镇水务事务中心、阜沙镇卫生监督所、阜沙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委(党组织)书记。

  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是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权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

  (二)加强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为镇党委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当好参谋助手。

  (三)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部署,推动落实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镇各执法机构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执行年度执法计划等进行监督,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五)合理调配行政执法人员,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

  (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各类培训。

  (七)组织协调解决本镇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争议问题,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部署,积极落实市镇联动执法、专项执法和镇跨部门联合执法,必要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请示、汇报相关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事务,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阜沙司法所)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涉及法治相关工作的统筹、推动、落实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重点研究本镇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对本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确定。联席会议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执行,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2.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会议制度。对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视情况召集有关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共同协商解决有关事项。

  (二)综合协调制度

  1.本镇执法机构之间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先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召集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必要时可直接将需要协调的事项上报至镇党委、政府处理。

  2.镇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无法协调达成一致的,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

  (三)公文审批制度

  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委员会主任审批、签发,或由委员会主任委托副主任审批、签发。

  (四)总结制度

  综合执法委员会将定时开展总结,发现典型,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委反映,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