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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沙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阜综办〔2021〕1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10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阜沙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阜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阜沙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中山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扩大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进一步推进我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居住小区范围

  居住小区包括实行物业管理和没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根据市分类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21年选定了阜圩社区、大有村、卫民村等3个社区(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重点推进富逸上苑小区、天盛花园小区、迎月居小区、康域诚品小区、万通豪庭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阜圩社区、大有村、卫民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示范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达标率100%,示范率60%以上。示范社区(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90%以上,示范社区(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80%以上,示范社区(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70%以上,示范社区(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满意度85%以上。具体工作标准参考《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中关于居民区的示范要求和《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中山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中关于试点小区的考核标准。

  三、工作计划

  (一)启动部署阶段

  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了阜圩社区、大有村、卫民村作为我镇2021年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村),重点推进富逸上苑小区、天盛花园小区、迎月居小区、康域诚品小区、万通豪庭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试点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主要目标、推进计划、任务分工、资金保障和考核制度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1月底前)

  (二)试点示范阶段

  1、集中力量将阜圩社区的富逸上苑小区打造为示范居住小区。该示范居住小区必须满足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形成居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模式,为我镇的试点社区(村)范围内其他居住小区提供参考借鉴。(3月底前)

  2、在示范居住小区富逸上苑小区召开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组织相关部门、试点社区(村)、物业管理公司等到示范居住小区召开现场会,学习交流示范居住小区经验和成效。(4月底前)

  (三)全面铺开阶段

  1、每个试点社区(村)打造示范点。每个试点社区(村)集中力量按照示范居住小区标准至少打造1至2个示范点,为全面铺开夯实基础。大有村打造康域诚品小区,卫民村打造万通豪庭小区。(6月底前)

  2、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每个试点社区(村)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阜圩社区打造迎月居小区。(7月底前)

  3、阜圩社区打造天盛花园小区。(9月中旬前)

  4、试点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我镇所有试点社区(村)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9月底前)

  (四)总结验收阶段

  1、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9月中旬开始对全镇试点社区(村)居住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验收工作,如发现有未完善的地方,对标对本进行改进。(9月底前完成)

  2、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份开始对全市各镇街试点社区(村)居住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验收工作。(10月份开始)

  四、任务分工

  (一)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试点社区(村)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制定全镇工作方案,加强社区(村)、居住小区的指导和考核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二)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推进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动物管公司积极参与,对拒不落实或不配合的,将视情况对物业小区诚信扣分。

  (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镇宣传办负责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五)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保障。

  (六)阜圩社区、大有村、卫民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监督。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指导指引,按照工作指引抓好落实。同时,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全过程监督考核,把过程和结果都纳入考核范围,将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管属地即管垃圾分类”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试点社区(村)负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

  (三)广泛动员宣传。要广泛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建立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引导,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结合民生实事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四)落实资金保障。为提高试点社区(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通过结合综合利用市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加强镇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投入、鼓励发动物业小区资金支持等方式,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强化考核监督。镇垃圾分类办定期对试点社区(村)及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对社区(村)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镇对社区(村)的考核任务,对落实不力的将进行扣分;对物业小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物业小区的日常检查监管工作中,对拒不落实或不配合的,将视情况对物业小区诚信扣分。


  附件:阜沙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