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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沙镇人才公寓租赁制度(修订)》的通知

文号:阜综办〔2025〕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05 分享: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阜沙镇人才公寓租赁制度(修订)》业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党建人事办反映。


  中山市阜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阜沙镇人才公寓租赁制度(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动人才住房规划建设,逐步构建阜沙镇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聚集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中山组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阜沙镇在中山市阜沙镇大信新都汇公寓筹集了人才公寓住房,开放给阜沙镇各类符合条件的人才免租入住。

  一、免租对象

  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阜沙镇创业、就业的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人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各类人才;海外(境外)创新创业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人才。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中山市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的。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中山市未享受过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购房补助或其他同类性质的住房优惠政策。

  4.2021年1月以后引入的各类人才。

  二、免租期限

  免租期限按月累计最长1年,期满后不再延长免租期。

  三、提交材料

  1.阜沙镇单位申请人才公寓审核表

  2.阜沙镇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3.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劳动合同、参保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不动产权证明。

  四、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长期有效。

  五、其他

  1.申请人才入住期间发生的租金及税费由镇财政承担,其他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以及其它费用由申请人才自行承担。

  2.申请人免租户型统一安排,第一期开放免租公寓10套,第二期开放免租公寓15套。

  3.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电器设备,实现拎包入住。

  4.请有入住人才公寓需求的人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阜沙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受理咨询电话:23401476。

  5.本方案自2025年2月起实施,《阜沙镇人才公寓租赁制度(修订)》(阜综办〔2023〕27号)同时废止。


  附件:阜沙镇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