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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人才奖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03 分享:

  政策公文: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人才奖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阜沙镇“雏鹰归巢 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要求,为全力引进阜沙籍人才回归家乡建设,把人才奖励津贴事项落到实处。今年初,阜沙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委和市委有关人才工作政策的要求,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人才奖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工作要求

  《实施细则》明确本土人才津贴发放范围、金额、条件等,对人才津贴的发放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三、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 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阜沙镇“雏鹰归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阜综办〔2022〕3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

  《实施细则》规定主要从:1.申领人是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2.是否具有阜沙镇户籍且毕业1年内返回阜沙镇工作;3.是否提交申请时仍在阜沙镇工作且连续工作满1年;4.是否按规定在阜沙镇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或未在阜沙镇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等4个方面进行明确申领人是否符合申领津贴的标准要求。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适用范围、申领条件及津贴标准。第一、二、三条为《实施细则》的对适用人员范围、申领人员所需符合的条件以及津贴的具体标准,并明确规定了本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如获得上述较低津贴奖励后继续深造后,又符合较高津贴的发放标准的,按照补发差额的原则处理。

  (二)经费保障。第五条对本土人才奖励津贴经费预算和资金来源进行了规定。

  (三)申领时间与办理方式。第四条、第六条为津贴的发放时序和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