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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3年拼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十五条》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28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拼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十五条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2023年经济稳中向好,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研究制定了《中山市2023年拼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十五条》(简称“拼经济惠企15条”),从稳生产、扩投资、拓市场、促消费、强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政策。“拼经济惠企15条”含金量足、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旨在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动力,“真金白银”惠企减负,真抓实干为企业服务,真情实意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解读

  (一)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予以奖励。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的奖励10万元,此后收入同比每增加5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60-88335732)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降低用电用气成本。

  对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用电、使用管道天然气进行补贴。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正增长,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耗电量同比下降,全年用电量大于或等于50万千瓦时的,按照全年用电量不超过0.02元每千瓦时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同比正增长,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耗气量同比下降,企业当年用气量大于或等于15万立方米的,按照全年天然气用气量不超过0.1元每立方米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30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60-88335732)

  (三)促进服务业企业效益提升。

  新上规上限后第二年在库且营业收入增长10%-20%(含20%)的服务业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新上规上限后第三年在库且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的服务业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

  (市发展改革局,咨询电话:0760-88268321)

  (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投资。

  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不含增资扩产项目)落户十大主题产业园,按照项目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投入规模,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扶持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亿元。

  (市投资促进局,咨询电话:0760-28330168)

  (五)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投产。

  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不含增资扩产项目)落户十大主题产业园,在履约期内投产后第1个至第2个完整会计年度,在达到所落户园区、镇街相关经济指标准入标准基础上,对超出投资协议约定所形成地方贡献增量部分,按10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在履约期内投产后第3个至第5个完整会计年度,在达到所落户园区、镇街相关经济指标准入标准基础上,对超出投资协议约定所形成地方贡献增量部分,按5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500万元。

  (市投资促进局,咨询电话:0760-28330168)

  (六)支持企业境外开拓市场。

  1.扩大境外展览目录。2023年1月15日,市商务局印发了《中山市2023年境外展览目录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9号),共遴选130场境外展览目录,助推企业积极到海外参展拓市场。为扩充目录范围,市商务局遴选省商务厅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以及汇总各镇街重点推介的境外展览,补充纳入《中山市2023年境外展览目录》,扩大境外展览目录至200场,并根据《中山市2023年“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给予相应扶持。

  2.鼓励企业自行赴境外拓市场。对单个规上企业自行派遣销售团队赴境外开展经贸对接、商务洽谈、市场考察等活动,其派遣人数累计超过10人次,派遣国家不低于3个,且企业当年度进出口增幅超全市均值以上的,按照每10人次给予5万元的资助,最高15万元。即:派遣人数累计10人次以上20人次以下给予5万元,20人次以上30人次以下给予10万元,30人次以上给予15万元。

  (市商务局对外贸易促进科,咨询电话:0760-89892859)

  (七)支持企业境内参展。

  1.支持我市企业抱团参加市外境内展览会。对参加由市商务局或本市行业商协会组织的市外境内展览(广交会除外)的参展企业予以扶持。其中:由本市行业商协会组织展览的中山参展企业数量须不少于15家,企业展位须有统一的中山区域宣传标识。对参展企业展位费进行扶持,按实际支付展位费的30%给予参展企业扶持。每家参展企业每个展览可获扶持金额最高3万元,每家参展企业年度可获扶持的展览数量最多2个,合计每家企业最高可支持6万元。同一展览支持年度内举办多届的,只支持其中一届。

  2.支持搭建中山专区。对由市商务局牵头参加的展会,统一搭建打造“粤贸全国 质造中山”专区,专区企业数量要求在10家以上、集中展览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以不高于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统一搭建中山专区。给予搭建费支持,每场展会最高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

  (市商务局会展科,咨询电话:0760-89892892)

  (八)支持本地展会做强。

  1.加大市内重点展会支持力度。对由市政府统筹的重点展会,在搭建中山品牌专区、电商线下专区、展会宣传及采购商邀约中给予资金支持,每场展会最高给予85万元资金支持。具体措施:

  (1)中山品牌专区统一展位费及搭建费支持。需组织不少于10家企业进驻品牌专区,组成企业主要为该行业的代表企业、规上企业或政府优质目录中的企业,每家企业展览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上,对展位费及搭建费给予支持,每场展会支持费用最高50万元。

  (2)支持主办方邀请电商头部企业搭建线下专区。电商线下专区展览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上,对实际支付搭建费用的80%给予支持,支持费用最高5万元/场。

  (3)展会宣传费用支持。对主会场室内展览面积在1.5-3万平方米的(含1.5万平方米),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支持;主会场室内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含3万平方米),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4)采购商邀约支持。对重点邀约采购商在交通、住宿方面给予支持,主会场室内展览面积在1.5-3万平方米的(含1.5万平方米),给予750个重点采购商名额,支持金额最高15万元;主会场室内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含3万平方米),给予1000个重点采购商名额,支持金额最高20万元。

  2.支持引育展览项目。对在我市展馆内创新举办的产业展览会,展会由国家级或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机构作为主办单位、展期不少于3天、主会场室内展览面积在0.5-1万平方米的,最高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主会场室内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含1万平米),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市商务局会展科,咨询电话:0760-89892892)

  (九)推动保税业务发展。

  鼓励企业入驻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进出口报关、转关、装拆箱、国际中转、保税存储、集货拼箱出口、分拨货物等业务,对新入驻当年度实现进出口额超亿元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仓储面积给予租金补助,每平方米补助10元/月,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对年进出口额超亿元且同比增幅25%(含)以上的已入驻企业,按照企业实际仓储面积给予租金补助,每平方米补助10元/月,单个企业最高补贴60万元。

  (市商务局对外贸易促进科,咨询电话:0760-89892859)

  (十)支持出口信用保险。

  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上年度出口额超600万美元的本市企业,按其实际缴纳年度保费给予30%的资助,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万元,总保费低于5000元的企业不予支持。

  (市商务局对外贸易促进科,咨询电话:0760-89892859)

  (十一)加强跨境电商园区及品牌企业培育。

  市商务局目前已印发实施《中山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和《中山市跨境电商出口品牌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并将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开展首次认定工作。其中,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类型分为引领型和成长型,跨境电商出口品牌企业认定类型分为初创型、成长型和龙头型。经认定的园区和企业根据其认定类型可获得10-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咨询电话:0760-89892285、0760-89892281)

  (十二)开展“中山乐购”促消费。

  开展“中山乐购”消费节系列活动,投放消费券支持零售、餐饮等居民消费;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支持“中山货全国购”网上行以及全市各镇街举办各类消费节庆活动。

  1.为进一步提振我市消费市场,使市民享受餐饮、零售等消费优惠,扶持重点零售和餐饮扩大营业规模,2023年第二季度将组织重点商圈、餐饮、零售企业参与“中山乐购”促消费活动,按派券周期发放餐饮、零售消费券,活跃商业氛围。针对夜间经济聚集区和重点商圈发放夜间打车满减券。

  (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咨询电话:0760-89892718、0760-89892713)

  2.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计划于4月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具体以实际公布为准),活动期内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车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有机会获得相应补贴(数量有限,领完即止),补贴由现金补贴和电子消费红包补贴构成,电子消费红包需于有效期内于指定商户消费使用。

  (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咨询电话: 0760-89892723、0760-89892713)

  3.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以旧换新。为引导市民升级使用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支持重点销售企业开展消费类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开展活动前应到市商务局备案。在5月7日前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销售产品给予最高10%,每台最高600元的换新扶持。参与活动的企业每家最高换新金额200万元。

  (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咨询电话:0760-89892718、0760-89892713)

  4.支持“中山货全国购”网上行。与电商平台合作,发放企业服务消费券(具体以实际公布为准),助力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扩大销售,提升中山品牌影响力,增强中山产品竞争力。

  (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咨询电话:0760-89892717、0760-89892713)

  5.支持全市各镇街举办各类消费节庆活动。鼓励各镇街自主举办“中山乐购”相应促消费活动,市镇两级财政按照1:2进行投入资金开展活动,每场大型促消费活动市财政最高配套50万元。每个镇街每年最多扶持一场促消费活动。

  (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咨询电话:0760-89892718、0760-89892713)

  6.支持举办车展。全年支持举办至少3场重点车展(具体以实际公布为准),对消费者购车发放消费红包,对参展的限上车企给予展位费支持和销售额补贴。

  (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咨询电话:0760-89892717、0760-89892713)

  (十三)促进建筑业提质升级。

  1.对本市建筑业企业,2022年7月1日后资质首次晋升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给与资金奖励,其中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奖励500万元;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奖励300万元。

  2.对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具有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给与资金奖励,其中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奖励300万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0-88309818)

  (十四)进一步扩大支持企业融资扶持政策适用范围。

  扩大《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适用对象范围,为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实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贷款到期续贷提供政府性转贷资金,帮助实体经济组织解决“过桥”融资困难,促进实体经济组织加快发展。

  (市金融局,咨询电话:0760-88339292)

  (十五)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才引智。

  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重点企业从市外选聘人才并签订服务协议,人才自入职重点企业之日起12个月内被评定为特聘人才的,按A档3万元/人、B档2.5万元/人,C档2万元/人,D档1万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补贴。人才入职时间须在本年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人才首次在中山参保时间计算)。人才特聘档次晋升或工作单位变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能以同一人才重复申请享受引才补贴。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重点企业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认名单为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60-88220382)

  

                                                                             (中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