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务动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文号:中府通[2023]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11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全民国防教育日(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时10分至10时33分,试鸣范围为中山市全域。

  二、防空警报器鸣放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如下:

  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持续180秒);

  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持续180秒);

  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学习、生活等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附件:2023年防空警报试鸣宣传资料.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