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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沙镇关于开展东阜公路和阜港公路沿线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22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形象,规范主干道沿线经营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优美舒适的营商环境,推动阜沙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对东阜公路和阜港公路沿线开展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范围:

  阜港公路、东阜公路沿线两侧

  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19日

  整治重点内容:

  (一)清理整治各类违规设置广告牌。全面清理沿线违法设置、有碍观瞻、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含宣传牌、指示牌、店面招牌等);全面清理整治规范主干道沿线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施设置、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楼体墙体广告等违规广告牌匾。各商户主体可于7月31日前对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改,整改标准可参照《中山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20-2035)》设置指引。

  (二)清理违法建(构)筑物。未经依法批准,在道路红线内、建筑红线以外的区域擅自占地建设的,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擅自对光伏设备进行围蔽的,相关商户、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需于7月31日前自行拆除所有违法建(构)筑物,及时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堆积物,平整场地。

  (三)整治车辆停车秩序。严禁通过设置障碍物的方式非法侵占公共停车位,严禁在主次干道上的汽车公共停车位存放长期停驶的“僵尸”车辆。请沿街商户、单位、个人于7月31日前自行清理在公共停车位内擅自设置的(包括且不限于杂物、反光锥、水泥墩、沙袋、纸壳箱、禁停牌、地锁等)影响机动车正常停放的障碍物,移走长期停驶的“僵尸”车辆,主动恢复停车泊位正常功能。

  (四)清理占道经营。东阜公路及阜港公路两侧所有商铺和业主(租户),禁止私自占有公共场地或道路进行修理、经营、停车。不得侵占公共场地作为私人停车场、私人仓库。不得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贩卖食品或堆放货物等。请各商铺门店于7月31日前自行清空占道经营的器材设备等物品,严格落实入室经营。

  请沿线两侧物业主、商户、居民、厂房及市场主体在限定日期内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阜沙镇将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影响综合整治工作,阻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涉及公职人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