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C街区路网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6〕1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简称《控规》)-C街区路网调整的启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C街区路网调整,即原则同意对《控规》C街区范围内的物流北路东西走向进行优化,保持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不变,并根据物流北路优化情况对相应地块边界、街区内部支路网进行调整。
二、坦洲镇政府要在该镇物流(商流)产业园-C街区路网调整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C街区路网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8-1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