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消毒设备项目的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二层(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X2021JZCS0625
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消毒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219091.14元
最高上限价:219091.14元;报价超过上限价 219091.14元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消毒设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一个月或 2019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提供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二层)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至供应商指定的邮箱。
(2)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购买人身份证、委托书(格式自拟)。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资料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公章或未提供授权书的。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二层二楼(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二层二楼(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4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圆整),保证金须在2021年07月05日12时00分前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指定收取保证金的账户如下:
户 名: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
账 号:44050178030200000081(备注事由: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西街社区广胜围
联系方式:0760-88487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二层
联系方式:0760-8820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0-88202515
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