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港穗工业园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鸿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A幢四层之二)获取采购文件,并2021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HTCS20210621
(二)项目名称:港穗工业园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186964.00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2186964.00元
(六)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港穗工业园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项目编号:SZHTCS20210621;
②港穗工业园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③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④本项目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⑤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A幢四层之二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元):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磋商当天标室安排)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磋商当天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和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
①对于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
②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③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④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1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电子保函的,其投标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供应商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供应商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①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号汇出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②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③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磋商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地址:中山市兴港中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鸿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A幢四层之二
联系方式:0760-8840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0-88405667
深圳市鸿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1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