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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富丽新村片区排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19 分享:

  富丽新村片区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2楼2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8 月 30 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编号:JXZS20210806TP685

  项目名称:富丽新村片区排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32890.36元

  最高限价(如有):839601.3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富丽新村片区排水改造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富丽新村片区排水改造工程(供应商必须对品目内全部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32890.36元,下浮10%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即:932890.36元×(1-10%)= 839601.32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1281.81元,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51281.81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提供在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8 月 20 日至2021 年 8 月 26 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2楼207(中山分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3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2楼20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8  月  3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2楼2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为¥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有关谈判保证金规定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的“谈判须知”。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收款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1 4549 3420 06

  注:此账户仅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汇款时须注明“JXZS20210806TP685 保证金”)   

  八、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港口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

  联系方式:0760-88402370

  2.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2楼207(中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0760-8832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60-88329996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1 年 8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