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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2017年下半年预算收支调整及 债务调整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5 分享:

各位代表:

今年以来,我镇财政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变化,做好财政分析预判,落实财政政策,注重发挥既有的财政存量资金效益,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推进财政平稳运行。现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财政预算实际收支情况,对2017年下半年的财政预算收支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符合预算调整的项目应列入本预算调整方案,现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作如下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化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30556.36万元调整为34222.36万元,调增3530万元。其中:税收分成由年初预算24220万元调整为27220万元,调增3000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6336.36万元调整为7002.36万元,调增53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2400万元调整为20400万元,调增8000万元。

综上所述,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05456.36万元,调整为117122.36万元,调增金额1153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按党委、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将完成清理大部分历史存量债务,同时镇民生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04421.74万元调整为116749.06 万元,调增12327.32万元。其中:

1)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历年基建结转2195.02万元应作为预算调增列入本年度预算;

2)增加“受让港口市场监管机构办公用户及其附属设施专项资金”5603.77万元;

3)收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财政补助7002.81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由15978.59万元调整为17878.59万元,调增了1900万元;

5)下半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减4953.39万元,主要是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偏大,包括职业年金、社会保障政策未如期落实,导致预算无法执行,人员经费预算调减3825.2万元。另外2017年度落实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经费调减2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扶持奖励专项资金调减225万元,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课本费已完成拨付,需调减多出指标194万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我镇按照年初土地基金预算,如期实现了土地出让收入。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现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变化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23729万元调整为127729 万元,调增4000万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108000万元调整为112000万元,调增4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00590.66万元调整为94923.89万元,调减了5666.77万元。其中:

1)债务还本支出由25810万元,调整为31220万元,调增5410万元。

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由11690万元调整为7599.7万元,减少4090.3万元(包括各村社区股份分红2566.6万元、各村社区医保298.24万元、各村社区农保484.45万元、新增用地缴费及用地各村社区用地补偿款6.35万元、群众社区工业厂房租金400万元、各村社区供口粮谷35.06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个人)262.73万元、征地经费36.87万元)。

3)调出资金由62,500.00万元调整为54932.87万元,调减7567.13万元。

 

附表:1、港口镇20178-12月份一般公共财政收支表

2、港口镇20178-12月政府性基金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