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镇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2018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2018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镇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和镇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草案,坚持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实现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建设“创新和美港口·精品主城新区”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1—7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其中税收分成收入16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非税收入4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
(二)上级补助收入6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具体支出完成情况见下表:
科 目 | 1-7月支出数 | (与年初预算对比) 执行率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5213 | 34.68%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84 | 34.78% |
2、公共安全支出 | 3052 | 35.15% |
3、教育支出 | 7806 | 38.22% |
4、科学技术支出 | 1077 | 32.86% |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2 | 17.44% |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65 | 114.42% |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85 | 34.20% |
8、节能环保支出 | 940 | 34.19% |
9、城乡社区支出 | 4154 | 18.19% |
10、农林水支出 | 2724 | 18.69% |
11、交通运输支出 | 343 | 41.23% |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7 | 18.28% |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3 | 45.99% |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75 | 35.28% |
15、住房保障支出 | 490 | 40.30% |
16、其他支出 | 0.17 | 56.67% |
17、债务付息支出 | 455 | 92.67% |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05 |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1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399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1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1950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2764万元,收支相抵后,今年1—7月份结余17588万元。
二、1—7月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97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6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污水处理费收入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4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债务付息支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
(三)政府性基金结余。政府性基金收入97202万元,减调出资金30000万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4602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3800万元,收支相抵后,今年1—7月份结余58800万元。
三、2018年1-7月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多措并举,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受营改增、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我镇税收增长动力不足,为确保全年财政平稳运行,我镇多措并举,积极应对。一是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收入动态,深入挖掘税源潜力,协调解决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抓好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增强财政统筹能力。三是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加强与市各业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优化支出结构。一是重点支持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利、城乡建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事业及公益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2018年1-7月我镇民生支出27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70%。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压缩行政开支,将资金优先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镇“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33.57万元,呈现出逐年下降态势。
(三)落实建章立制,推动制度建设。结合港口镇“作风与制度建设年”活动,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今年1—7月,制定完善了《港口镇公务卡使用实施意见(试行)》《港口镇国库集中支付实施办法(修订)》《港口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清理及账务处理工作意见》《港口镇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的清理及账务处理工作意见》《中山市港口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港口镇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制度》《港口镇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方案》共8项制度,我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全镇债务规模控制工作。切实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清还镇属公司到期债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债务,使我镇债务率控制在风险警戒线以下,确保我镇经济保持健康良好运作。
(五)推进动态监控,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根据《中山市镇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中财库〔2017〕22号)和《关于实施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中港府办〔2017〕85号),2018年我镇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对财政预算执行集中支付资金执行信息进行研断、核实、处理,及时纠正资金拨付和使用中的违规支付行为。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我们凝心聚力,锐意改革,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但与此同时我们还面临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还有待提高等问题,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二部分 港口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结合2018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对下半年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研断,现将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意见,提请大会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101537万元,调整为96789万元,调减4748万元,调整项目主要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减少199万元;
3、教育支出减少2383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减少531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40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54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48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增加998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减少6892万元;
10、农林水支出减少1945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增加400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增加50万元;
13、预备费减少20万元。
(二)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增加965万元。
(三)上解上级支出增加3000万元。
(四)调入资金减少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一) 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6500万元。
(二) 调出资金减少5000万元。
专此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