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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近期对外服务工作安排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2-01 分享:

  根据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现将镇行政服务中心近期对外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镇行政服务中心暂定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对外提供服务。如国家、省、市有最新要求,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服务方式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镇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如下服务方式:

  (一)预约办理。

  镇行政服务中心可电话预约登记。办事人需至少提前24小时进行电话预约,未预约的不接受业务办理(紧急类事项除外)。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预约。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约电话

1

公安分局

23187715

2

行政服务中心(人社)

88402617

3

市场监管分局

87898901

4

住建局

88402374

5

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港口办事点

88402661

6

港口执法分局

88402231

7

港口生态环境分局

88406638

8

交通分局

88402276

9

税务分局

89939308

  (二)不见面办理。

  倡导办事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见图1)、粤省事(请扫描图2二维码)、粤商通(请扫描图3二维码)、自助办理一体机等渠道进行网上办事、移动办事、自助办事。

省政务服务网.png

图1(省政务服务网)


粤省事.jpg

图2(粤省事)


粤商通.png

图3(粤商通)

  (三)延后办理。

  镇行政服务中心、各办事点人员密度大,通风条件有限,建议非紧急类事项,办事人延后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注意事项 

  当前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于一切,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办事人须注意:

  (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办事点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和手部消毒。

  (二)须凭本人预约信息及身份证明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原则上一人一号,核实确为一人预约多人办理的情况除外。

  (三)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报告相关部门介入处置。

  (四)听从现场指挥,不随意走动和聚集,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减少在行政服务中心滞留时间。

  请广大市民大力支持,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