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港口镇拟享受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0-20 分享: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于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以下简称《指导清单》)、《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1〕59号)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10月符合申请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19886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第二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