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现就我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7.5分。笔试成绩已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审核
(一)对象范围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中,无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可在报考者自愿原则上按1︰4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进入面试。
(二)时间和方式
2023年3月25日至31日期间组织,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须在指定时间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需上传的资料主要包括: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报名登记表(该表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下载,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按上指模,承诺栏须手写签名)、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该表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下载,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按上指模,承诺栏须手写签名)。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等有要求的,须上传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党费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入党志愿书等。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招录职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须额外上传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请拟入围的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考生请主动告知招录单位),并对照所报考职位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照片。
2. 未能按规定时间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 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招录单位可按规定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可及时接收招录单位的递补通知。如联系不上或逾期未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等职位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的比例组织实施。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招录单位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前须与招录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一)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3日至4日,在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中山市东区兴桂路20号)组织实施。
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于当日上午7:30前、下午2:30前分批次到达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集中,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报到时间以各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二)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只进行1次,不组织补测,不安排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注意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自备运动鞋、运动服等物品。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的,将被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以免迟到。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开展体能测评,将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若有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的疾病,应提前向招录单位报告。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敬请入围考生留意本网站信息。
五、监督
资格审核等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760-88329443。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