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23 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的函》(中发改价格函〔2023〕177号)精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的救助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办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受理单位: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兴港中路100号
邮政编码:528447,联系电话:0760-8841009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