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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粤中港口人社监字〔2023〕01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06 分享:

  欠薪单位:中山市港口镇新姿娇美容院

  住所:中山市港口镇美景西路1号海逸大酒店裙楼首层第15、16卡

  法定代表人:王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18L****

  联系方式:189****801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3年3月23日,龚某等4名工人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投诉,反映你公司拖欠其等4名工人在中山市港口镇新姿娇美容院务工期间的劳动报酬。经询问调查,工人反映人你公司拖欠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间工资。现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且无法取得联系,我镇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到公司现场发现无人值守,且公司已经搬空,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27日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公司施工地点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经营者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港口人社监字〔2023〕012号),通知你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17:00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截至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于2023年5月11日9:00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公司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王兴勇、李景涛    

  联系电话:0760-88483936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403室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