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定于2023年6月25日15:00时对民众镇裕安围围垦土地(面积约540.7亩)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公开明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民众镇裕安围围垦土地,面积为540.7亩(采取整体发包,分批交付形式发包,其中北侧的28亩于2023年9月1日交付使用及计算租金,杂土面积约为126亩,待杂土土壤恢复至可耕种状态后交付使用及计算租金),该土地仅限于水稻种植,严禁填土、堆放物资。该地块具体位置、情况详见附件位置示意图,地类为基本农田,按现状发包;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竞投租赁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投意向人须有2年内有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水稻业绩(须提供租赁协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佐证资料)。竞投意向人需承诺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不良征信记录。被中山市港口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列入黑名单的租户将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该地块种粮任务为,中标者第一年需完成2023年晚造水稻种植,必须在中标后三个月内完成平整土地、改良土地、播秧等一切事项,确保2023年秋季种粮面积,自2024年起,每年完成早晚两造水稻种植,且中标方应按港口镇人民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年度水稻种植任务开展水稻种植,亩产不低于当年中山市水稻种植平均亩产,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责任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种粮任务除外。无水稻种植任务的年份,可在地类允许的范围内采取间作、轮作、套作的土地利用方式作其他农业种植使用(花卉苗木、草皮除外)。
该地块出租期限为10年。租赁期前6年的年租金按中标价计算,后4年的年租金按中标价上浮10%计算。
承租方需负责防洪基的维护和巩固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享有续约优先权。承租方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二、本次项目采用现场公开明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加价为20元的整数倍。
三、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6月24日24: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中山市港口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山农商行港口支行,银行户名:中山市港口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20000000221168。
(二)注意事项:
1.竞投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报名人名称一致。
2.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对应的资产名称
3.中标者竞标保证金直接转作合同履约定金,按合同要求的保证金金额多除少补。
4.经营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需负责防洪基的维护和巩固。
6.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享有续约优先权。
7.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四、竞投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在竞投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及了解竞投相关资料(位置示意图、《土地承包合同》)。
(二)竞投意向人需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竞投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5:00,现场竞投地点为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医院旁)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319室。请竞投意向人在2023年6月25日15: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医院旁)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319室现场参与竞投会,请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签到及相关工作,超过指定竞投开始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四)竞投意向人需详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参加竞投视为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附件内容的约束,竞得人无正当理由要求修订合同条款内容的,中山市港口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参与竞得资产提交的竞投保证金。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自然人、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竞投的,还应当提供自然人、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2.竞投保证金银行缴款单。
五、其他事宜以当日投标说明和合同条款为主。
六、合同签订时限:竞得人签订交易确认书后,中山市港口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及时将交易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竞得人需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天内与中山市港口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因竞得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竞得人主动弃标,中山市港口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将没收其参与竞得资产提交的竞投保证金,并将其弃标的情况记入投标诚信记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生、成小姐
联系电话:88480319、88409666、88488605
附件1.位置示意图
2.土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