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2〕17号)精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7月符合支出型困难家庭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办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受理单位: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兴港中路100号
邮政编码:528447,联系电话:0760-8841009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